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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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如山察疑 自由提前来临
张永睿 王丽群

  本报讯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向服刑人员发放《公开信》和《在押人员约见卡》制度,近日成功地帮助一名罪犯变更了刑期,使他提前7天被释放回家。
    今年6月6日,在西湖区看守所服刑的陈某主动要求约见驻所检察干警,他反映因在西湖区故意伤人后潜逃回老家,被列为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,后其为了争取宽大处理,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被刑事拘留7天(时间为2004年12月15日至2004年12月22日),后此案被移送到西湖区办理。经检察院起诉,法院审理,陈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(刑期自2004年12月22日起至2005年6月21日止),而他在老家被刑事拘留的7天未被折抵刑期。
    此时,离陈某刑满释放只有15天的时间了,驻所检察干警从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发,立即展开工作,向有关办案单位了解情况,督促调查核实,并调取相关材料,证实:陈某反映情况属实,其先期羁押的日期未被折抵刑期,导致他的刑期被多算了7天。两天后,即6月8日,驻所检察室及时将补查材料移送法院,建议予以更正。
    6月13日,当陈某收到法院的刑期变更裁定书时,激动地对检察室干警连说,谢谢!谢谢!当时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反映此事,没想到检察干警这么重视,几天内就把事情查得水落石出。